產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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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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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制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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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在工廠或現場制作的裝配式工業(yè)和民用建筑中使用的以混凝土為主體材料的預制構件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25-2019
預制構件的定義:在工廠或現場預先制作并用于建造建(構)筑物、市政工程的部件。
預制混泥土構件的定義:以混凝土為主體材料的預制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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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門窗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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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木門窗、鋼門窗及復合材料門窗等建筑門窗及配件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26-2019
建筑門窗及配件的定義:建筑用窗和人行門的總稱,建筑門窗用五金件、密封膠條、密封膠等配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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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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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新建幕墻工程和既有幕墻改造工程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27一2019
建筑幕墻的定義:由面板與支承結構體系(支承裝置與支承結構)組成的、可相對于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變形能力、不承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圍護墻。
單元式幕墻的定義:由各種墻面板與支承框架在工廠制成完整的結構基本單位,直接安裝在主體結構上的建筑幕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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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房屋用鋼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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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鋼結構房屋用鋼構件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28-2019
鋼結構房屋用鋼構件的定義:鋼結構房屋中的主體結構、次結構、屋面和墻面主要受力構件,以及螺栓、焊材等輔助件。
注:主要受力構件按照加工方式可以分為熱軋鋼構件、焊接鋼構件和冷彎成型鋼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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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封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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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中使用的結構粘結裝配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和嵌縫用密封膠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29-2019
建筑密封膠的定義:以非成型狀態(tài)嵌人接縫中,固化后通過與建筑接縫表面粘結而實現結構裝配或接縫密封作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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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木結構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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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現代木結構用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0-2019
現代木結構用材的定義:采用現代工業(yè)手段和技術將木材加工成各類木材單元后經干燥、施膠、組坯、膠合或其他措施處理后加工而成的、適用于木結構的結構用木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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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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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砌體材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1--2019
砌體材料的定義:由燒結或非燒結生產工藝制成的實(空)心或多孔直角六面體塊狀建筑材料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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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溫系統(tǒng)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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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保溫系統(tǒng)材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2-2019
保溫系統(tǒng)材料的定義:用于提高建筑圍護結構保溫性能的建筑材料和產品,包括有機保溫、無機保溫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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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遮陽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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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遮陽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3-2019
安裝在建筑物上,用以遮擋或調節(jié)進入室內太陽光的裝置,通常由遮陽材料、支撐構件、調節(jié)機構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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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節(jié)能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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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節(jié)能玻璃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4-2019
建筑節(jié)能玻璃的定義:由普通平板玻璃經過深加工后,用于建筑透明圍護結構的玻璃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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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復合裝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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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金屬復合板、金屬板(帶)等金屬復合裝飾材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5一2019
金屬復合裝飾材料的定義:用于建筑室內外裝飾的金屬及金屬復合材料,包括鋁及鋁復合板、銅及銅復合板、鈦鋅及鈦鋅復合板、鋼及鋼復合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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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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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陶瓷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6-2019
建筑陶瓷的定義:由粘土、長石和石英為主要原料,經成形、燒成等工藝處理,用于裝飾、構建與保護建筑物、構筑物的板狀或塊狀陶瓷制品。
陶瓷磚的定義:由粘土、長石和石英為主要原料制造的用于覆蓋墻面和地面的板狀或塊狀建筑陶瓷制品。
陶瓷板的定義:由粘土和其他無機非金屬材料經成形、高溫燒成等生產工藝制成的板狀陶瓷制品。
廣場磚的定義:用于鋪砌廣場及道路的陶瓷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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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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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陶瓷衛(wèi)生潔具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7-2019
衛(wèi)生潔具的定義:洗滌、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產中所產生污(廢)水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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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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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防水卷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8-2019
防水卷材的定義:可卷曲成卷狀的柔性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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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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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水性墻面涂料和無機干粉涂覆材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39-2019
墻面涂料的定義:涂覆在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屬材料為基材的建筑物內表面和外表面,起保護、裝飾或其他特殊功能的材料。
水性墻面涂料的定義:以合成樹脂乳液、天然樹脂乳液為主要成膜物質或粘結料,加人顏填料、水等配制而成的墻面涂覆材料。
無機干粉涂覆材料的定義; 以水泥、石膏等為主要粘結材料,礦物質粉體作為主要顏填料,輔以其他顏料及助劑配制而成的,使用時用水作為分散介質的墻面涂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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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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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防水涂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0-2019
建筑防水涂料的定義; 涂覆于基層上的液態(tài)材料,能形成一定厚度連續(xù)防水層的柔性防水材料。
高固含量型防水材料的定義:固含量不小于95%的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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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幕墻用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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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門窗幕墻用鋁合金型材、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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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裝飾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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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以纖維增強水泥板及硅酸鈣板為基材制成的建筑裝飾用無機裝飾板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2-2019
無機裝飾板材的定義:以無機膠凝材料輔以其他各種功能材料復合,并通過特定的成型工藝預制而成的表面經過裝飾處理的板材。
纖維水泥平板的定義:以水泥為膠凝材料,有機合成纖維、無機礦物纖維或纖維素纖維等為增強材料,經成型、加壓(或非加壓)、蒸壓(或
非蒸壓)養(yǎng)護制成的板材。
纖維增強硅酸鈣板的定義:以硅質、鈣質材料為主要膠結材料,無機礦物纖維或纖維素纖維等纖維為增強材料,經成型、加壓
(或非加壓)、蒸壓養(yǎng)護制成的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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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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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晶體硅光伏組件、薄膜光伏組件、及BIPV光伏構件等光伏組件及光伏構件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3-2019
光伏組件的定義:具有完整的,環(huán)境防護措施的,內部相互聯結的,最小的太陽電池組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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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射隔熱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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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反射隔熱涂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4-2019
反射隔熱涂料的定義:以合成樹脂為基料,采用反射隔熱功能材料及顏填料、助劑等配制而成,具有較高太陽光反射比、近紅外反射比和半球發(fā)射率的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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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凈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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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具有凈化功能的裝飾裝修材料(不包括空氣治理劑)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5-2019
空氣凈化材料的定義:對室內空氣中的一種或幾種有機有害物質起到減少或去除作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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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脂地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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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水性樹脂地坪材料、水性聚氨酯砂漿和無溶劑樹脂地坪材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6-2019
水性樹脂地坪材料的定義:以水做分散介質的合成樹脂為主要交聯物質,加人顏填料、骨料及其他助劑配制而成, 經現場攤鋪或澆注在基層表面,能與基層結合成一個整體并滿足特定功能的地面材料。
水性聚氨酯砂漿的定義:以水做分散介質的反應性合成樹脂、聚異氰酸酯為主要交聯物質,復合水泥基膠凝材料為活性填料,加人顏填料、骨料及其他助劑配制而成,經現場攤鋪或澆注在基層表面,能與基層結合成一個整體并滿足特定功能的地面材料。
無溶劑樹脂地坪材料的定義:以非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或參與化學反應的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做分散介質的合成樹脂為主要交聯物質,加入顏填料、骨料及其他助劑配制而成,經現場攤鋪或澆注在基層表面,能與基層結合成一個整體并滿足特定功能的地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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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拌混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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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C20及以上強度等級的預拌混凝土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7-2019
預拌混泥土的定義: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據需要摻人的外加劑、礦物摻合料等組分按一定比例,在攪拌站(樓)生產的,通過運輸設備送至使用地點的,交貨時為拌合物的混凝土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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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拌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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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預拌砂漿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8-2019
預拌砂漿的定義:專業(yè)生產廠生產的濕拌砂漿或干混砂漿。
濕拌砂漿的定義:水泥、細骨料、礦物摻合料、外加劑、添加劑和水按一定比例,在專業(yè)生產廠經計量、攪拌后,運至使用地點,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的拌合物。
干混砂漿的定義:膠凝材料、干燥細骨料、添加劑以及根據性能確定的其他組分,按一定比例,在專業(yè)生產廠經計量、混合而成的干態(tài)混合物,在使用地點按規(guī)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組分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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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裝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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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不帶有護面紙的裝飾石膏板、嵌裝式裝飾石膏板、石膏空心條板、吸聲用穿孔石膏板、復合保溫石膏板、石膏裝飾條,以及石膏基自流平砂漿、抹灰石膏和嵌縫石膏的綠色建材評價。本標準不適用于帶有護面紙的石膏板、石膏裝飾條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49-2019
石膏裝飾材料的定義:以建筑石膏為主要原材料,摻人適量外加劑,經混合或澆注成型而成的裝飾材料。
注:包括石膏板、石膏裝飾條和石膏基預拌砂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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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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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安裝在建筑物內的冷、熱水供水管路末端、工作壓力(靜壓)不大于1.0MPa、介質溫度為4。C~90。C的各類水嘴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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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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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天然裝飾石材及人造石材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1-2019
天然裝飾石材的定義:主要用于裝飾功能的天然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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鎂質裝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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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用菱鎂裝飾板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2-2019
鎂質裝飾材料的定義:以輕燒氧化鎂、氯化鎂(或硫酸鎂或氯化鎂和硫酸鎂混合)與水的拌合物為膠凝材料,添加改性劑、增強材料、填料,經成型、養(yǎng)護、調濕干燥制成基板,基板表面通過貼面裝飾、涂料涂飾、雕塑造型或本體著色而形成具有裝飾效果的鎂質膠凝材料制品。
氯氧鎂膠凝材料的定義:由輕燒氧化鎂、氯化鎂和水拌合而成的鎂質膠凝材料。
硫氧鎂膠凝材料的定義:由輕燒氧化鎂、硫酸鎂和水拌合而成的鎂質膠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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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頂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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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室內集成吊頂系統(tǒng)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3-2019
吊頂系統(tǒng)的定義:由承力構件、龍骨骨架、面板及配件等組成的系統(tǒng)。
集成吊頂的定義:由裝飾模塊(模數化吊頂板),功能模塊(采暖、通過、照明等器具單元)及構配件組成的,中工廠預制 的,可自由組合的多功能一體化吊頂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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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質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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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用鋼質、鋼木質戶門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4-2019
鋼質戶門的定義:由鋼質型材或板材制作門框、門扇或門扇骨架結構,用于居住建筑的獨立生活空間通往公共空間或 室外的門。
注:包括鋼質門和鋼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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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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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室內裝飾用金屬集成墻面、竹木纖維集成墻面、石塑集成墻面等集成墻面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5-2019
集成墻面的定義:由裝飾面層、基材、功能模塊及配件集成的、在工廠預制并現場裝配式安裝的裝飾性制品。
金屬集成墻面的定義:由金屬飾面板、保溫材料及鋁箔在工廠預制而成,可采用扣、拼、對接方式裝配式安裝的室內裝飾性制品。
竹木纖維集成墻面的定義:由裝飾面層、竹木纖維復合材料及配件組成的集成墻面。
石塑集成墻面的定義:由裝飾面層、石塑復合材料及配件組成的集成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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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面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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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普通紙面石膏板、耐水紙面石膏板、耐火紙面石膏板和耐水耐火紙面石膏板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6-2019
紙面石膏板的定義:以建筑石膏為主要原料,摻人適量玻璃纖維增強材料和外加劑等,在與水攪拌后,澆注于護面紙的面紙與背紙之間,并與護面紙牢固地粘結在一起的建筑板材。
注:按照所摻人的不同外加劑以及所用不同功能的護面紙,紙面石膏板可區(qū)分為:普通紙面石膏板、耐水紙面石膏板、耐火紙面石膏板和耐水耐火紙面石膏板。
染色護面紙的定義:除本色(象牙白色)護面紙之外其他顏色的護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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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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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使用的閥門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7-2019
建筑用閥門的定義:按GB/T50841規(guī)定分類的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使用的閥門。
注:包括閘閥、蝶閥、球閥、截止閥、止回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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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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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建筑及市政用給排水、電力通訊、供熱及燃氣輸配用等建設用塑料管材、管件(含塑料金屬復合管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58-2019
塑料管材、管件的定義:以合成樹脂為主要原料、加人必要的添加劑,經擠出或纏繞加工而成型的管材、經注塑加工等成型的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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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源熱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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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由電驅動壓縮機的蒸氣壓縮制冷循環(huán)空氣源熱泵的綠色建材評價,包括冷熱風型空氣源熱泵機組和冷熱水型空氣源熱泵機組。
標準依據:T/CECS 10059-2019
空氣源熱泵的定義:由電動機驅動的蒸氣壓縮制冷循環(huán),以空氣為熱(冷)源,制取熱(冷)風或熱(冷)水的熱泵。
冷熱水型空氣源熱泵機組的定義:使用側換熱設備為制冷劑-水熱交換器,制取熱(冷)水的空氣源熱泵。
冷熱風型空氣源熱泵機組的定義:使用側換熱設備為制冷劑-空氣熱交換器,制取熱(冷)風的空氣源熱泵。
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的定義:一種向密閉空間、房間或區(qū)域直接提供經過處理的空氣的設備。
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濕用的制冷系統(tǒng)以及空氣循環(huán)和凈化裝置,還可包括加熱和通風裝置(它們可被組裝在一個箱殼內或被設計成一起使用的組件系統(tǒng))。
單元式空氣調節(jié)機的定義:一種向密閉空間、房間或區(qū)域直接提供經過處理空氣的設備。
注:主要包括制冷系統(tǒng)以及空氣循環(huán)和凈化裝置,還可包括加熱、加濕和通風裝置。
風管送風空調(熱泵)機組的定義:一種通過風管向密閉空間、房間或區(qū)域直接提供集中處理空氣的設備。
注:主要包括制冷系統(tǒng)以及空氣循環(huán)和凈化裝置,還可以包含加熱、加濕和通風裝置。
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的定義:臺或數 臺風冷室外機可連接數臺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發(fā)式室內機構成單一制冷循環(huán)系統(tǒng),可以向一個或數個區(qū)域直接提供處理后的空氣。
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的定義:一種采用電動機驅動,采用蒸氣壓縮制冷循環(huán),將低品位熱源(空氣) 的熱量轉移到被加熱水中用于制取熱水的設備。
低環(huán)境溫度空氣源熱泵機組的定義:由 電驅動的蒸汽壓縮循環(huán),以空氣為熱(冷)源的集中空調或工藝用熱(冷)水機組,并能在不低于20°C 的環(huán)境溫度里制取熱風或熱水的整體或分體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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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蓄能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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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蓄熱型電加熱裝置、相變蓄冷蓄熱裝置和蓄熱式電供暖散熱器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60-2019
蓄熱型電加熱裝置的定義:以電為加熱熱源,通過直接或間接加熱蓄熱體的方式蓄熱,并以熱能作為輸出形式,作為建筑集中供熱熱源或戶式供熱熱源的裝置。
相變蓄冷蓄熱裝置的定義:以相變材料作為蓄熱、蓄冷介質,傳熱介質為水、空氣或者其他已知比熱的流體,無內置冷、熱源的蓄熱蓄冷裝置。
蓄熱式電供暖散熱器的定義:將電能通過蓄熱介質進行儲存,在需
要時將所儲存的熱量用于建筑物供暖的電供暖散熱器。
注:簡稱蓄熱式電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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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風凈化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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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不帶熱回收功能新風凈化系統(tǒng)和帶熱回收功能新風凈化系統(tǒng)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61-2019
新風凈化系統(tǒng)的定義:通過風機驅動空氣流動,將室外新風經過凈化處理后引人室內的空氣處理系統(tǒng)(裝置),簡稱新風凈化系統(tǒng)。
不帶熱回收功能新風凈化系統(tǒng)的定義:通過風機驅動空氣流動,將室外新風僅經過凈化處理后引入室內的空氣處理系統(tǒng)(裝置)。
注:主要用于降低室內CO。濃度和空氣污染物(包括顆粒物、氣態(tài)污染物和微生物)濃度。
帶熱回收功能新風凈化系統(tǒng)的定義:通過風機驅動空氣流動,將室外新風經過凈化處理,并與室內排風進行熱交換后引人室內的空氣處
理系統(tǒng)(裝置)。
注:主要用于降低室內CO。濃度和空氣污染物(包括顆粒物、氣態(tài)污染物和微生物)濃度,同時實現冷、熱能量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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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隔振降噪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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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設備隔振降噪裝置的綠色建材評價,包括通風消聲器和隔振器兩類設備隔振降噪裝置。
標準依據:T/CECS 10062-2019
通風消聲器的定義:用于降低通風與空調系統(tǒng)各類空氣動力設備產生并沿管道傳播噪聲的裝置,該裝置既允許氣流通過,同時又能抑制聲波傳播。
隔振器的定義:在一定頻率范圍內減小振動傳遞,并且能耗散振動沖擊能量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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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與計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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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控制與計量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設備形式包括冷熱量表、數字控制器、數字采集器和建筑能源監(jiān)控系統(tǒng)。
標準依據:T/CECS 10063-2019
冷熱量表的定義:用于測量及顯示水流經熱交換系統(tǒng)所釋放和吸收熱能量的儀表。
數字控制器的定義:一種用于工業(yè)環(huán)境的數字式操作的電子系統(tǒng)。
注:這種系統(tǒng)用可編程的存儲器作面向用戶指令的內部寄存器,采用預定的控制程序,完成規(guī)定的功能,如邏輯、順序、定時、計數、運算等,通過數字或模擬的輸人/輸出,控制各種類型的機械或過程。
數據采集器的定義:通過信道對其管轄的各類計量裝置的信息進行采集、處理和存儲,并與數據中心交換數據,具有實時采集、自動存儲、即時顯示、即時反饋、自動處理以及自動傳輸等功能的設備。
建筑能源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定義:對建筑變配電、照明、電梯、供暖、空調、給排水等設備的能源使用狀況進行監(jiān)測、統(tǒng)計、評估、控制的軟硬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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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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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LED照明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產品形式包括室內照明用LED產品、室外照明用LED投光燈產品和城市道路照明用LED產品。
標準依據:T/CECS 10064-2019
LED光源LED light source的定義:帶有一個燈頭,組合了一個或多個LED模塊的光源,除非永久性損壞,LED模塊不能拆除。包括定向LED光源和非定向LED光源。
注1:LED光源可以是一體化、半一體化或非一體化的。
注2:LED光源通常設計成可以被終端用戶或普通人更換。
LED線形燈具LED batten luminaire的定義:一種以LED作為光源,通常長度與截面最大尺寸之比大于8的長條形燈具。
LED平面燈具LED panel luminaire的定義:一種以LED作為光源,通過擴散部件或反射部件形成發(fā)光面的燈具。
注:LED平面燈具包括控制裝置、散熱裝置、光學元件及相關構件。
LED高天棚燈具LED high bay luminaire的定義:一種以LED作為光源,用于室內高大空間一般照明的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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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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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導光管采光系統(tǒng)和采光罩的綠色建材評價,產品形式包括導光管采光系統(tǒng)和采光罩。
標準依據:T/CECS 10065一2019
導光管采光系統(tǒng)Tubular daylighting system的定義:采集天然光,并經管道傳輸到室內,進行天然光照明的采光系統(tǒng)。通常由集光器、導光管和漫射器組成。按是否可自動跟蹤太陽分為主動式和被動式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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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熱泵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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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以巖土體、地下水、地表水為低溫熱源的地源熱泵系統(tǒng)所用建材的評價,側重于地源熱泵系統(tǒng)中地熱能交換系統(tǒng)、熱泵機組的綠色評價,對建筑物室內系統(tǒng)不做規(guī)定要求。
標準依據:T/CECS 10066-2019
地源熱泵系統(tǒng)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的定義:以巖土體、地下水或地表水為低溫熱源,由水源熱泵機組、地熱能交換系統(tǒng)、建筑物內系統(tǒng)組成的供熱空調系統(tǒng)。根據地熱能交換系統(tǒng)形式的不同,地源熱泵系統(tǒng)分為土壤源熱泵系統(tǒng)、地下水地源熱泵系統(tǒng)和地表水地源熱泵系統(tǒng)。
地熱能交換系統(tǒng)geothermal exchange system的定義:將淺層地熱能資源加以利用的熱交換系統(tǒng)。
淺層地熱能資源shallow geothermal resources的定義:蘊藏在淺層巖土體、地下水或地表水中的熱能資源。
水源熱泵機組water-source heat pump unit的定義:以水或添加防凍劑的水溶液為低溫熱源的熱泵。
注:通常有水/水熱泵、水/空氣熱泵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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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循環(huán)水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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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游泳池循環(huán)水處理設備(包括游泳池循環(huán)凈水裝置和消毒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67-2019
消毒設備disinfecting equipment的定義:滅活原水中致病細菌和病毒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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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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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凈水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68-2019
凈水設備 water purifying equipment的定義:對自來水作進一步凈化處理的設備。
管道直飲水系統(tǒng)pipe system for fine drinking water的定義:原水經過深度凈化處理達到標準后,通過管道供給人們直接飲用的供水系統(tǒng)。
公用終端直飲水設備public terminal equipment of fine drinking water的定義:設置于公共場所服務大眾的能直接飲用冷熱水的裝置,一般由若干個飲用水處理內芯、殺菌裝置及加熱裝置組成,能深度處理和提升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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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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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軟化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69-2019
軟化設備 softening and demineralizing equipment的定義:去除水中鈣、鎂等離子或其他陰、陽離子,對自來水作進一步軟化處理的設備,其出水硬度符合或優(yōu)于相關用水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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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分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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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油脂分離器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0-2019
油脂分離器 grease trap的定義:用于分離、收集餐飲廢水中固體污染物和油脂,處理后的廢水水質滿足相關排放標準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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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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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中水處理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1一2019
中水reclaim water的定義:各種排水經處理后,達到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可在生活、市政、環(huán)境等范圍內雜用的非飲用水。
中水處理設備reclaim 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的定義:中水原水的處理設備,出水水質應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的相關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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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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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民用建筑雨水處理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2-2019
雨水處理設備rain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的定義:對雨水進行凈化處理并到達相關處理標準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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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外加劑、 減水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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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混凝土減水劑(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高性能減水劑)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3-2019
普通減水劑 water reducing admixture的定義: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條件下,能減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劑。
高效減水劑 superplasticizer的定義: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條件下,能大幅度減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劑。
高性能減水劑high performance water reducer的定義:比高效減水劑具有更高減水率、更好坍落度保持性能、較小干燥收縮,且具有一定引氣性能的減水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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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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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應用在建筑物、構筑物上的并網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42019
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solar photovoltaic system的定義:利用太陽電池的光伏效應將太陽輻射能直接轉換成電能的發(fā)電系統(tǒng)。
光伏組件photovoltaic module的定義:具有完整的環(huán)境防護措施,內部相互聯結的、最小的太陽電池組合體。
光伏逆變器 photovoltaic inverter的定義:將光伏方陣發(fā)出的直流電轉換成交流電的設備。
光伏線纜photovoltaic cable的定義:光伏方陣中用于組件、方陣電路連接的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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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式停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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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GB/T26476定義的機械式停車設備的綠色建材評價。
標準依據:T/CECS 100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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